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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銅川訊(記者張小剛)和對象去領結婚證,卻發現自己“已婚”,“妻子”還是姐姐。銅川新區男子郭小朋經歷了“被結婚”帶來的一連串的麻煩後,於昨日在當地民政部門領到了結婚證。
  昨日上午,郭小朋拿著新的戶口簿,與對象一起來到新區社會事業局結婚登記處。他把新戶口簿及其他證件遞給登記員,登記員一一查驗後,順利給他們辦了結婚證。本月12日,郭小朋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時,才發現戶口簿上自己“已婚”,結婚證領不成。在本報關註下,新區公安分局查實郭小朋的確未婚,隨後給其更改了戶口簿上的信息。這本新戶口簿上,郭小朋的婚姻狀況恢復為“未婚”,姐姐與戶主(郭小朋的母親)的關係由“兒媳”更正為“女兒”。
  “知道只是一場誤會,也就過去了。”郭小朋的對象說,目前他們正準備婚禮,相信這事不會對婚禮舉行有啥影響。  (原標題:“被結婚”男子領到結婚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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